孙华山
2008年12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题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围绕会议主题,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技术在化工设计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情况,交流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大家围绕会议主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很受启发,收获很大;对我们自身工作的意见,我们将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浩水同志向大家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督查检查发现的部分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各行业的排头兵,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央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推动行业安全发展、实现本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一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重申了“安全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把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总体布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明确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能不能实现安全发展,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事业进程中,中央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发挥中央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的作用,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技术改造,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二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之中,当作第一位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促进了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理念,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了各具特点的企业安全文化。四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注意把先进理念和经验本土化、本地化、本厂化,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85起,死亡141人,同比分别下降1.2%和上升7.6%,其中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7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下降 50%和41.4%;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20人。这起重大事故是,8月26日,广西河池宜州市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61人受伤。今年以来,全国没有发生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今年1至11月份,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虽然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呈现下降态势,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初步有效遏制,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中央企业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刚才,浩水同志向大家通报了有关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仅仅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督查检查时发现的,还不包括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出的,也不包括你们自己查出的。概括地讲,这些问题和隐患表明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
(一)部分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力还有待提高。中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责任重大。面对巨大的发展压力和竞争压力,有些中央企业集团总部放松了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不能及时纠正下属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存在的偏差,不能及时发现下属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重发展、重速度、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这些认识偏差和倾向,极大地影响了下属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弱化了所属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上紧下松、安全生产责任制约束力层层衰减的现象。有的企业在发生事故后,不是向内找原因,自觉主动改进工作,而是找客观因素,千方百计推卸责任;有的企业盲目自信,甚至麻木僵化,对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不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今年是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在年初对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计划和排查内容,都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安排。但从我们检查的情况看,有的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度、广度不够,有的隐患排查活动甚至走过场、走形式。一是显而易见的表面问题视而不见。我们检查发现,部分中央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长期没有解决,企业内部历次安全检查也没有明确指出。有的企业同时存在新旧两套安全管理制度,还有的企业决策管理层安全管理分工不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清。有的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差,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存在漏洞。二是严重隐患没能及时发现。如有的企业联锁装置管理不规范,甚至擅自取消了联锁装置的部分安全功能,还有的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没有泄漏监控和报警措施。
(三)收购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石油化工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石油化工有关的中央企业都在以不同方式快速扩大企业规模。有的企业是通过投资建设新项目,扩大企业实力;有的是通过收购方式,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高企业发展能力。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中央企业能够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新上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基本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我们督查检查情况看,有些中央企业收购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被收购的化工企业往往是地方国有老企业,历史欠账多,包袱沉重。被收购后,企业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员工素质提升、安全管理制度更新等工作滞后,企业形式上进入了中央企业,但一时还难以适应新企业、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给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二是有些中央企业通过企业收购,快速扩张,摊子越铺越大,战线越拉越长,管理环节越来越多,公司总部对收购企业安全管理出现了鞭长莫及的现象;收购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滞后,员工队伍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有些企业大量重组、改造、并购中小化工企业,对并购的化工企业在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缺乏经验,有些新并购的化工企业事故多发,影响了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三、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9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指导意见》是在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对各类化工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有指导意义。《指导意见》的核心思想就是严格安全准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依靠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把《指导意见》提出的对策措施落实到实处,是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在下一步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责任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中央企业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中央企业是我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做好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要始终把握好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的落实。
第一,要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明年起,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清理工作,要至上而下,有序进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梳理工作结束后,要提出制度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计划,消除“一个企业两种制度”现象。在清理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的工作中,石油和化工是非主业的中央企业要下更大的功夫。这些企业可以学习借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中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中,我们一直鼓励和倡导向发达国家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学习,借鉴他们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但是,我们也看到,有的企业照抄照搬国外企业的管理制度,翻译成中文的制度文本就变成了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这种做法没有充分体现我国国情,没有贯彻落实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脱离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学习先进经验必然要经过消化、吸收和转化的过程,僵化学习、生搬硬套都是形式主义,不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要完善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有关中央企业总部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要特别监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工作。要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起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体系要全覆盖,无死角。
中央企业总部要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他们真正做到自己应尽的安全管理责任不交由副职或安全管理部门承担,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切实做到亲力亲为。要监督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布局之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同步推进。要监督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企业全员业绩考核之中,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要建立和完善良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今年是隐患治理年,隐患排查治理是贯穿石油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始终的基础性工作。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既要注重发现大隐患治理大隐患,更要注重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一是有关中央企业要认真总结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好做法,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好经验,建立健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二是要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对本次会议通报的问题和隐患,希望各单位督促所属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时完成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及时销号。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石油和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中央石油和化工企业技术密集、人才密集、资金密集,是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安全发展是石油和化工企业的必由之路,是企业应当永远遵循的指导原则。中央石油和化工企业要积极走“科技兴安”的道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要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技术改造,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设备和工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实践证明安保基金对保障安全投入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条件的中央企业都应当学习和借鉴安保基金的做法。二是要抓好中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科技进步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提升科技含量,提高新建装置本质安全水平。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号令的贯彻实施,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大型石油化工装置陆续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要大力开展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现有石油和化工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化程度。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全面普查技术落后、设备设施老化的生产装置,查清这些装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改造计划。通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在役装置自动化程度,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四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石油和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工艺安全风险管理是石油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中央企业要发挥人才密集的优势,积极采用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价技术,提高工艺过程控制和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要通过实践,逐步形成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艺安全风险控制技术和管理方法。从明年起,各有关中央企业要选择典型的关键装置,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应用经验的企业,要总结经验,培养技术人员队伍,扩大技术应用范围,争取通过1至2年的努力,查清本企业在役装置安全风险状况,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和计划。
(四)要加强收购和兼并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收购或兼并地方石油和化工企业,成为部分中央企业快速扩大生产规模的主要途径。许多被收购的化工企业经济负担重,安全欠账多,安全管理水平下降,安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我们督查了解到,一些被收购的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融入到新的管理体制当中,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严重滞后,给收购企业安全管理带来不利影响。有的收购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明,底数不清,已成为安全生产最大的潜在威胁。因此,从明年起,各有关中央石油和化工企业要对收购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进行普查,查清在役装置安全状况,制定隐患整改和装置安全技术改造计划,清理安全生产欠账,提高硬件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收购企业尽快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使收购企业早日适应新的管理体制机制,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特别是要对企业收购前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是没有履行“三同时”审批程序的项目,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对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会诊,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弥补欠账,抓紧整改,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五)主业是非化工生产的中央企业要提高化工装置安全管理水平。大部分中央企业都涉及不同行业和领域。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性很强,特点不同。今天来参加会的中央企业,多数是石油和化工企业。从我们检查的情况看,主业是非化工生产的中央企业化工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经验,有的不了解化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不了解关键装置和关键环节的潜在安全风险,容易产生盲目指挥或违章指挥的现象。二是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作业审批程序不规范,作业前的检测措施和作业过程中的监护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不了解紧急情况下的救援程序和急救方法。希望这些中央企业要加强化工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调整人员结构,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可以通过送到化工专业院校培训、与有关中央企业开展技术人员在岗培训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六)要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我们检查了解到,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松懈是一些中央石油和化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企业的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清,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有的外来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应急救援培训,不了解本职岗位潜在危害、应急预案,不熟悉应急器材使用方法。近年来,有的中央企业发生了多起外来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或改变施工方案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有的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要完善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承包商及其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责任,切实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凡是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的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入厂作业;不仅要签订责任书,还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中央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困难局面。越是困难时候,越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为我们共度难关提供安全保障条件,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