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深化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孙 华 山
2008年4月24日
同志们:
按照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今天在苏州市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总结前一时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经验,交流情况,分析问题,研究下一步深化整治工作的措施;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对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扎实进行,促进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今天上午,江苏省和天津市安监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一些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大家听了以后应该是很有启发。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了一系列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02年5月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公安部、监察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10个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2003年至200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联合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6年,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去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又组织开展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分阶段持续不断地往前推进。五年来,持续不断地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对提高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推动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2007年要切实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上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为指导各地学习、借鉴江苏省化工企业整治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的做法,总局决定,从2007年4月开始,在全国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发布以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都做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对辖区化工企业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动员和部署;大部分地区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吉林、江苏、安徽、湖南、陕西5个省成立了由省政府或安委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与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结合起来,由兵团副司令员亲自挂帅。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大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生产状况,并建立了档案。江苏、山东和河南还清理了化工集中区、化工园区。大部分省(区、市)的各级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在建化工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和登记,截止今年1月底,全国有22个省(区、市)共排查5778个化工建设项目,有9家中央企业排查了361个化工建设项目,对建设项目从源头管理方面进行排查摸底。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化工企业对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认真自查安全生产条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四是认真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河北、安徽、广西和贵州4个省(区)的各级安全监管局对违法的在建化工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处理。江苏省依法关闭了2713家化工企业,对新建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淘汰了22家企业的项目没有进入市场;天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了市区快速路以内的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转产或搬迁;浙江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211家、停产和关闭了65家;安徽省依法责令停产12家、关闭了7家;福建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7家、关闭了5家;广东省依法责令停产65家、关闭5家。五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和提高准入门槛相结合。大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都能够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研究提出了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具体条件和措施,并在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江苏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了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省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挂率担任组长、省经贸委、环保厅和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参加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政府还明确了各市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与13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分解了3年内关闭违法违规化工企业2843家的目标任务。实际上各地还自加压力,各市、县政府逐级签订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责任状,目标将超过这个数。在化工企业整治工作中,江苏省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投资管理、企业登记"8个方面入手,认真排查,全面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关闭,鼓励化工企业搬迁、转产等措施,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整治工作。到去年年底,江苏省已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的违规小化工企业2713家。与2006年相比,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06年事故总量是比较高的,07年下降幅度比较大,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取得明显的成效。
----天津市在全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抓住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整治。天津市分管市长亲自部署,明确提出了"4个100%"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即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率要达到100%;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坚决关闭取缔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率要达到100%。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天津市借助专家的力量,对全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片包干、全面检查,对照标准、逐条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做到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工艺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增设超温超压自动联锁或报警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技术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搬迁、转产、关闭、整合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产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天津市还利用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的有利时机,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监管人员,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量得到了加强,充实了人员,特别是充分发挥了专家队伍的作用,将专家经费纳入政府经费预算,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五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持续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2007年开展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改进,防范事故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全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平稳、趋向好转的态势,07年下降幅度比较大。
2007年,全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97起,死亡161人,分别下降37%和39.5%;化工事故死亡389人,下降31.6%,实现了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双下降。
二、当前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尽管去年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事故双下降,但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没有明显提高,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三高两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4月10日,张德江副总理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察工作,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监管监察、安全投入、基础工作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客观地分析了面临的严峻形势。他概括指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高两低"。"三高"是:事故总量高,全国每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仍高达10万多人,伤残几十万人,相当于我国一个大县的人数;重、特大事故发生频率高,仅去年一年就发生重特大事故86起,平均每4天一起;安全隐患风险高,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相当一部分严重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治理。"两低"是:技术装备水平低,小企业、小作坊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生产条件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缺乏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习惯都急需提高和改善。
据总局对全国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在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4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分别占48.83%、66.36%、33.75%和95.88%。这些分析和判断,完全符合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当前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三高两低"问题尤为突出。
对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三高"问题,我相信大家都十分清楚。在这里,我着重分析一下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两低"问题。第一,技术装备水平低。由于我国化工行业基础薄弱,发展起步晚,造成目前化工装置工程建设标准低或标准缺失,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新建化工装置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安全设施设计的标准低,又加之一些企业为节省投资,采购低价、劣质的设备材料,致使新建化工装置没有达到本质安全的要求,有的还存在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2006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发生的"7.28"爆炸事故,该企业涉及氟化反应的危险化工装置,没有装备超温联锁停车装置,装置框架本来应该使用"H"型钢,却使用钢管代替,试生产时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发生爆炸,1号厂房全部倒塌,2号厂房大部分坍塌,导致22人死亡,29人受伤。去年山东德州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7.11"爆炸事故也暴露了同样的问题。目前,现行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较低,也造成了现有的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太慢,不能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第二,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低。化工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对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当前,我国部分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化工企业的绝大多数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操作技能差,是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五化"进程加快给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带来新的挑战。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给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新的挑战。
----工业化使化工行业发展速度加快,现在是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时代,大量新的化工装置投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安全监管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在工业化进程中,化工发展呈现出装置大型化的趋势,现在新建的炼油装置单套处理能力达到每年1000万吨,乙烯单套生产能力达到每年100万吨。化工装置大型化带动危险化学品贮存罐区大型化,如浙江宁波原油贮存罐区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有近100多个。大型化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化工装置大型化、危险化学品贮存罐区大型化使安全监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城镇化快速发展,城镇人口密度也随之提高,在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贮存罐区向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下,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在增大。例如重庆天源化工总厂事故造成15万人的紧急疏散,天源化工厂企业并不太大,但造成的影响大。如果一旦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就不得了。现在我们生产光气的企业数量太多,江苏就有14家、上海3家、浙江、山东、河北、山西太原都有生产企业。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对高危生产企业周边的安全距离必须引起前面的高度重视。
----国际化推进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世界部分产业向我国的转移,部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业向我国转移的速度加快。当前,发达国家低端化工产品和工艺危险、污染重、能耗高的产品制造业向我国转移的现象十分明显。我国一大批小化工企业成为国外知名医药集团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涉及硝化、磺化、重氮化等危险工艺,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自控水平低,生产存在着大量的隐患。这种转移既给我国的危险化学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水平提高带来了机遇,但是更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市场化、信息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信息化的时代,加强和改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应对突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这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有待深化。近年来,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淘汰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但是,我们要看到,在第一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中,由于我国化工行业基础差,发证时间要求紧,评价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又加之第一次发证缺乏经验等因素,第一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够完善,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较差,还没有达到本质安全的要求,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在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指出,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关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大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要取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提高本质安全度。我们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同志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促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尽快达到或实现本质安全。同时,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无望的企业和单位。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目前来讲,我们的主要有四种手段,一是加大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二是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三是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四是抓住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推动工作,发生严重事故的中小化工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其中,通过持续开展整治,淘汰落后,即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又能达到力度大、见效快的效果,是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措施。江苏省、天津市的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我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现状和我们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积极工作,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努力实现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这次会议以后,各地要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做为本地区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抓手,学习和借鉴江苏省和天津市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研究本地区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问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化工产业结构不同,暴露出的化工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也不同,因此整治的重点、整治的内容和先后次序也不相同。各地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矛盾,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涉氨、涉氯、剧毒和有毒气体、电石等重点行业,重点化工行业的生产(储存)企业、使用涉及氟化、硝化、磺化、重氮化、高放热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安全距离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企业主要是投产、试车环节,小化工等重点企业,按照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力度,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后,张德江副总理4月1日就听取了王君的工作汇报。4月10日,又专程亲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视察工作,进行调研。在视察调研时,张德江副总理特别强调,要注重预防,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制订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明电〔2008〕22号明电,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我们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动员部署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确保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督查工作。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立足点就是要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要通过积极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一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开展好、深化好本地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地方各级政府以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深入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档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明确隐患整改时限,保证安全投入,按时消除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不仅要全面摸清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逐项整改,逐项销号,更要注重建立健全本地区隐患排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百日督查与隐患排查是有区别的,隐患排查只是百日督查的一部分内容,这次督查的内容之一有督查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的情况。二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因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定期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确保能够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促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专项督查工作,要从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并严格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保证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正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提高企业防范较大以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上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明确分工,严格考核,全力抓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百日安全督查工作。
第一,要周密安排,广泛发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既要通过媒体宣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也要支持媒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地区予以曝光。
第二,要突出重点,全面督查。危险化学品涉及的行业多、范围广,各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各不相同,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各地区分布情况差别很大。因此,各地区、各单位在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督查。突出重点就是从本地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出发,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化工重点地区是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6个省,重点行业是涉氨、涉氯、剧毒和有毒气体、电石等行业,重点企业是重点化工行业的企业、近两年发生较大以上和去年发生死亡事故的化工企业,使用涉及氟化、硝化、磺化、重氮化、高放热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安全距离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小化工等。各地区都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本地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第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启动以后,各地区、各单位要尽快组成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督促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对照督查内容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自查,建立隐患档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按时销号。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刚刚启动,总局就组成14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可以说,行动迅速,声势浩大。但是,总局的督查不是包办地方的督查,更不是代替地方的督查。总局督查组到各地,就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领导是否重视,态度是否坚决,部署是否及时,措施是否有力,是否取得实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透过现象查本质,发现一个问题,督促解决一类问题,发现一处隐患,督促整改一类隐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之一。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抓住这个机遇,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一是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以专项行动推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要把安全督查检查与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相结合。从强化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日常安全监管入手,以专项行动为主线,以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完成全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奠定基础。三是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要把消除安全隐患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相结合。集中开展隐患排治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形成各级政府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的落实;形成企业内部逐级落实的隐患排治理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要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要注意发现各地区、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那些对面上工作有指导意义、值得各地区学习和借鉴的经验,要通过制定部门规章、印发规范性文件、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予以推广。总局将在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印发《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本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是奥运之年,全国还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因此,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大意义。我们在全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刚刚启动之际召开这次座谈会、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机会,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防范重特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我们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