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复查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安协安评委﹝2015﹞3号
各位考生:
2014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范围
(一)已参加鉴定考试,但无成绩的。
(二)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成绩复查仅针对以上两项内容,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评分标准不属于复查范围,不对试卷评分标准进行评判。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一)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后一个月内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www. 57365.com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安协安评委”),逾期不再受理。
(二)中安协安评委对《成绩复查申请表》信息核实无误后受理申请,并填写《成绩复查记录表》交试卷保管处,由试卷保管处专人对成绩进行复查,将复查结果填写在《成绩复查记录表》中并签字确认,报中安协安评委。
(三)复查完成后中安协安评委与申请人约定查看成绩复查结果时间。申请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到中安协安评委查看成绩复查结果,中安协安评委工作人员在核实申请人身份无误后将成绩复查结果告知本人。
(四)复查后成绩有变动的,中安协安评委将按复查后成绩重新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在网站上对成绩予以更正。
三、其他事项:
(一)成绩复查由中安协安评委工作人员专人实施,试卷原件不对考生开放。
(二)成绩复查仅对考生本人开放,不接受他人代查。
(三)中安协安评委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05,邮编100013)。电话:010-84285160-605,联系人:秦晓伟。
附件:1.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2.成绩复查记录表.doc
www. 57365.com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