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是最古老、流行范围最广泛、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它不仅能使工人致残并丧失劳动生活能力,还给其所在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及沉重的经济负担。对于尘肺病,由于现在还缺乏彻底治愈的特效办法,故将早期发现或确诊的尘肺病员及时调离粉尘工作岗位,给予对症处理并加强健康监护,作为防治尘肺病情进一步发展的唯一有效方法;而将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认真落实好接尘职工的劳动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作为预防尘肺病发生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对卫生与安全工作准则所提出的“五项原则”(健康保护与预防原则,即保护职工健康不受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损害;工作适应原则,即作业本身与环境应适合职工的作业能力;健康促进原则,即优化职工的心理行为,生活及作业方式与社会适应状况,治疗与康复原则,即减轻工伤、职业病及与工作有关疾病所致不良后果;初级卫生保健原则,即就近为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治疗与预防的一般卫生保健服务),从环境内外条件,作业适应,生活方式,疾病防治和卫生服务诸方面,实施职业人群健康保护和健康促进的全面职业卫生服务,符合我国“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尤其适合我国厂矿企业的实际需要。从国家这一层次来说,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其贯彻实施,制定各种职业接触限值(Oels)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政府提供各种指导性服务,有效的监察,组织严密的报告制度,一个涉及政府机关,工业及工会的全国性行动计划,所有这些都是与尘肺作斗争必须具备的良好构架的必要组成部分。现在,适逢我国加快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基层职业病防治服务机构作为卫生事业的一个部门,要不要做好辖区内所有尘肺病员的健康管理工作,该怎样为尘肺病员服务,该怎样为企业分扰,这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课题。
1 尘肺病员健康管理应得到进一步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条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及其系列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尘肺病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尘肺病被确诊后应当及早调离粉尘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安排其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
然而,在许多地方的企业中,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化,特别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的关停兼并,原有的一些尘肺病员被分散在家,往往很难有关企业或社会职能部门主动关心。对此,我们认为应开拓创新,以崭新的姿态服务社会,尘肺病员健康管理不容忽视,应想方设法筹建一套切实可行管理工作模式。我们曾调查发现,以往尘肺病员被确诊并调离原粉尘工作岗位后,大多数是闲散在家,很难获得有效的、对症性的康复治疗,如遇上所在企业关闭、破产、转制等情况,尘肺病员往往很难得到关注,甚至被企业“有意遗忘或推辞”而不能获得定期复查的机会。
2 尘肺病健康管理的工作目的
针对上述现象,我们认真学习了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党的“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工作方针,参考以往在本地某一企业开展的尘肺病家庭保健治疗工作经验,初步议定了一套尘肺病健康管理工作方案。方案首先明确提出了工作目的,它包含以下两方面:①要维护尘肺病员的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尘肺病员能及早调离粉尘工作岗位,并享受到科学有效的康复治疗和定期复查等待遇,以防止其病情快速发展晋级;主动联络、关怀尘肺病员,让其对社会生活充满信心,以提高这些患者生活质量。②要为尘肺病员所在工矿企业分忧。一些尘肺病患者的大小事务动辄就找企业领导,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与发展。只要我们站在合法公正立场上,为其调解分忧,不会不受企业领导和尘肺患者的欢迎的。
3 开展尘肺病健康管理的模式探讨
在10年前,锡山市卫生防疫站曾试探性地开展了尘肺病健康管理的工作,当时与无锡市矽肺治疗中心协作,在某乡镇村办企业开设矽肺病家庭保治疗,为34位矽肺患者治疗管理了近3年时间,当时曾受到厂方、病员家属等各方面的一致赞赏,也取得了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好评。然而,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及本地行政区划的变化,此工作没能获得发展深感遗憾。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为了提高尘肺病员的生命质量,同时真挚地为一些厂矿企业分忧,由我们基层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尘肺病健康管理工作,给尘肺患者采取多种形式的保健措施,如开设尘肺病家庭保护治疗病床,并加强管理,让这些患者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其不失为一种较可取的形式。
全面铺开这项尘肺病健康管理工作,首先要取得病人及其所在厂矿同意、支持和协作。在理论上容易被人接受的事,当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时,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说明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设想的尘肺病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可简要地归纳为以下几方面:①尘肺病员的资料大多数由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掌握,故由其主持组织管理比较合适。取得治疗尘肺病专业医院的配合协作也相当重要。首先要给尘肺患者作一次全面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健全病员人个信息资料,以便以后加强管理。②主动走访,关心病员,努力保障所有患者都能享有定期复查就诊的权益,这样也便于追综观察其病情变化。③建立尘肺病家庭保健治疗床,定期组织具有临床经验的专科医生会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对于个别重症患者要有计划地按排其住院或疗养,同时要在经济上严格控制,为厂矿企业负责。
4 尘肺病员健康管理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尘肺病员被检出后,用人单位肯主动为其它康复治疗、定期复查的很少。大多数尘肺病员的社会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不高,对其应享受的职业待遇,有些用人单位甚至还要遮遮掩掩。因此,我们认为由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主持组织这项康复治疗、定期复查等系列工作比较合适。在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虽然没有明确地规定要对尘肺病员健康状况作统一管理,然而以往试探性的工作经验能说明,只要我们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真挚地服务态度定能受到厂矿企业及尘肺病员的支持与欢迎。开展此顶工作,也许会有人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如认为我们投入了许多人力、精力、没有一点经济效益,可谓得不偿失。这就是值得大家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尘肺病员健康管理模式不能公式化,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拓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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