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8年
第5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重组、合并、分立等变更资质事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7〕137号)等要求,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相关规定,经组织审查合格,同意河南黄金科技实业公司等2家安全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等2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重组、分立变更资质申请。同时,依规注销河南黄金科技实业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制造业”安全评价甲级资质、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
附件:1.批准重组、分立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2.批准重组、分立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