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淘汰落后
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函〔201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含职业健康)技术装备,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继续开展《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先进安全技术装备。重点推广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职业病危害紧密相关,具有显著的技术先进性,实践证明适用有效的安全技术装备。
(二)落后技术装备。重点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因技术缺陷存在重大隐患,发生过安全事故、职业病,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或安全技术指标明显落后于同类的技术装备。
二、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二)初审推荐。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有关中央企业、部委直属科研院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建高校以及行业协会可以直接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推荐。
(三)专家评审和公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批准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规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
三、工作流程
2017年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征集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流程。
1.注册。申报单位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规划科技”子站下“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申报平台”按要求注册。
2.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按平台要求在线填写申报内容及主要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3.报送材料。打印3份全套申报材料(需由平台生成导出,格式见附件1、2)并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
(二)初审流程。
1.初审。推荐单位在线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将通过审查确定推荐的项目填写推荐意见后在线提交。
2.报送材料。推荐单位将通过初审推荐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待项目征集完毕后打印汇总表(需由平台生成导出,格式见附件3)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推荐函、1份汇总表、2份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推荐工作,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二)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填写申报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证书、鉴定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网络拥堵。
联系人及电话:林岚,010-64463177;
姚源,010-84264266-825。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许亮,010-84264266-879。
电子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yaoyuan@agbz.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
1.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荐表
2.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推荐表
3.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