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征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和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函〔2014〕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加快推动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和安全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征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目录和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主要是指在现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规范中有明确要求,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严重危及安全生产或不符合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要求的工艺和设备。
推广应用的安全技术装备,主要是指能够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性和可靠性高,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技术装备。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推荐工作,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荐表》(附件1)和《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装备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及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4109。
电子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1.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荐表
2.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装备推荐表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26日 |